提问:
有个亚洲斑奇迹的美容机构,全国有很多店面,主要从事面部美容,祛斑美白。每套产品及服务是8800元,加入后成为她们的代理商,如4.6万,19.8万,99万,根据投入资金多少给你发产品,投入越高,进价越低,收益越高。加入后自己可以招代理,根据所招代理的价位,公司给予价位30%的奖励。所招代理再发展代理,层层发展,上级代理还可获得20%-25%的奖励,相对于上级投入99万,只需发展2-3个99万的下级代理,即可收回成本。请问,这种模式是否合法,属不属于传销?
网友回答: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斑奇迹的运营模式涉嫌传销。